长沙务工落户可以落姐妹家吗?
答:根据长沙目前落户规定,落户在亲友户口处的,需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友(须为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同意其迁入本户的书面意见。
落户条件:在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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