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