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因出生、户籍迁入、就读、从单位辞职、完成学业等原因,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南宁市户籍或者南宁市居住证,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
(二)南宁市内在校学生。
(三)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四)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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