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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离婚去名字材料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

房产证离婚去名字材料有:

1、双方可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

3、离婚证明及可说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信息;

4、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5、房屋所有权证。

产权设定抵押的,应当提供银行同意书,原产权证上产权人姓名有误的,应当补充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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