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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简报范文 篇33

来源:纷纭教育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73号)、《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xx〕232号)要求,加快构建多式联运体系,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交通强国战略为统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加快完善多式联运设施网络、装备技术、规则标准、信息平台、运营主体、组织模式等多式联运系统要素,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与现代供应链、地方产业链、互联网+、传统运输业深度融合,加快打造依托江苏境内沿长江、南北沿海、陆桥、京沪等国家物流大通道的多式联运集聚发展品牌,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更便捷、更高效、更智慧、更绿色、更安全的多式联运体系,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力争在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大局中发挥先行先导作用。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结合多式联运发展现状和阶段特征,以完善多式联运枢纽和通道布局、加强枢纽场站衔接、提升联运服务水平为重点,统筹规划多式联运系统。围绕重要联运枢纽、联运通道,推动优势多式联运服务资源集聚发展。

  市场主体、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市场运行中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引导作用,健全法规与标准规范,优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创新驱动、优化结构。鼓励和推动多式联运管理、技术、服务创新,加大联运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提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同发展,推动提升水路、铁路运输在中长距离运输中的分担率。

  部门协作、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部门间、企业间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跨运输方式组织协调,积极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深化与多式联运通道沿线省区、境外地区在多式联运发展方面的合作。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初步形成现代多式联运体系架构,多式联运网络、枢纽、装备建设取得进展,多式联运标准、规则、制度、信息等方面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全程组织能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对提升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绿色发展的效果进一步显现,对运输产业转型发展、地区竞争力提升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多式联运系统设施更加完善。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依托重要联运通道和枢纽,实现多式联运集聚发展,形成江苏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集聚区和淮海经济区连徐多式联运集聚带;高等级公路、铁路专用线直通多式联运枢纽场站的比例明显提升,力争实现综合货运枢纽覆盖所有设区市、铁路全面通达国家主要港口、高快速公路直通年吞吐量超过百万标箱的集装箱核心港区。

  ——多式联运标准规则初步形成。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研究出台一批多式联运地方性运输规则,不同运输方式、业务类型经营主体间服务规则衔接不断优化。

  ——多式联运技术模式实现创新。集装箱班轮、铁路快速货物班列、甩挂运输、滚装运输、卡车航班等高效先进的运输组织形式得到广泛应用,铁水联运、公铁联运、江海中转联运、江海直达运输、陆空联运、跨境联运等联运产品更加丰富;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取得突破,“一单制”实现较快发展;多式联运装备标准化、集装化水平显著提升,内河船型标准化率达到55%,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联运设备更加普及。

  ——多式联运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公平开放的多式联运市场环境基本确立,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多式联运市场经营主体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多式联运品牌线路。

  ——多式联运综合效益初步显现。多式联运量在全社会货运中的比重实现较快增长,力争江海河联运承担沿江港口70%以上的货物集散,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率超过5%;多式联运带动运输结构优化、降本增效作用更加突出,交通运输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大幅减少,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降至14%以下。

  四、主要任务

  (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优化市场监管方式。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支持已依法获得铁路、道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以及无车承运、无船承运、邮政快递业务经营资质或者国际货运代理备案的企业作为多式联运市场经营主体,开展或联合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经营活动,省内不再增设多式联运经营业务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江苏监管局、省邮政局、上海局集团公司。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国税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南京海关等。

  2.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以多式联运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为基础,在安全管控、价格自律、责任担保、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评价监管,逐步建立多式联运经营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多式联运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着力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多式联运行政管理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多式联运经营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以及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对接共享,建立守信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为诚实守信企业提供“绿色通道”。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省邮政局。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国税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南京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保监局等。

  3.深化货运市场治理。依法加强公路货运市场环境治理,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执法,强化重型货运车辆装卸源头监管和动态监控。严格实施《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等技术标准,有序引导不合规车辆逐步退出市场,鼓励更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技术性能先进的中置轴汽车列车等车型,提升道路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水平。加强新增公路运输车辆的注册登记、技术检测和准入管理,推动中长距离货物运输由公路有序转移至铁路、水路等运输方式。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厅、省经信委。

  参与部门: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4.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对省内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等运输领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和实行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检查处理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规范收费秩序。

  牵头部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工商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省邮政局等。

  (二)提升联运设施保障能力

  5.优化联运通道枢纽布局。有序推进省内沿东陇海、沿长江、沿海、沿沪宁线、沿运河五大物流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造江苏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集聚区和淮海经济区连徐多式联运集聚带,优化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布局,有序推进连接内陆和新亚欧陆海国际联运通道建设,强化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引导相关设施和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建设完善多运输方式无缝衔接、配备快速转运设备的多式联运枢纽场站,支持和推进一批具有较强公共服务属性、且具备多式联运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场站建设,推进苏州西等铁路物流基地建设。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合作建设内陆无水港,统筹布局集装箱还箱点。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部门: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省铁路办、上海局集团公司、省邮政局等。

  6.畅通转运微循环系统。优化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积极推动铁路向港口码头作业区延伸,加快推进一批港区铁路专用支线建设,力争实现铁路全面通达国家主要港口;加快沿江沿海港口疏港公路建设,实现高快速公路直通年吞吐量超过百万标箱的集装箱核心港区、一级以上公路直通沿江沿海港口重点港区;突出沿江港口通江高等级航道、沿海港口新开发港区疏港航道建设,打造通江达海的港口内河航道集疏运体系。协调推进铁路物流基地、货运枢纽场站、重点物流园区等集疏运通道建设,优化与高等级航道、铁路干线、高快速公路等的联接。加快航空货运枢纽以及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等外联专用公路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部门:省经信委、省铁路办、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省邮政局等。

  (三)加快技术装备升级

  7.推广标准化装载单元。大力推广应用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货运车辆,鼓励发展铁路商品车、冷藏、危化品等特种专用运输车辆,探索发展模块化汽车列车。积极推广使用冷藏集装箱、粮食专用箱、集装箱汽车转运架、危险品罐式集装箱等专业设备。优先推广使用1200mm×1000mm标准托盘,推动一贯化带盘运输。推广应用集装箱港内转运系统、陆空联运转运系统等先进的快速转运装备。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参与部门:省经信委、省质监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8.鼓励联运装备技术研发。支持开展多式联运重大技术装备关键技术等科技攻关,鼓励多式联运市场经营主体与装备制造企业联动发展,共同开展车辆、船舶、集装箱、托盘等联运装备研发制造,参与研发适应我国铁路和公路技术条件的大尺寸、大容量内陆集装箱,以及铁路双层集装箱专用平车、铁路驮背运输专用载运工具、半挂车专用滚装船舶、陆空联运集装箱(器)等专业化装备和配套机具。加快研发和推广江海直达船型,以及适用于江苏内河航道的大型化、标准化集装箱船型。鼓励企业研发应用跨运输方式的吊装、滚装、平移等快速换装转运专用设备。

  牵头部门: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省邮政局等。

  (四)创新联运服务模式

  9.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积极培育具有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并承担全程责任的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引导企业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应用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加快发展无车承运人、无船承运人,支持有实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向全球物流经营人转变。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基地、营运中心和区域分拨中心。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以资产重组、资源共享、网络共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式联运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公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企业与铁路物流企业深化铁水、公铁联运合作。鼓励多式联运市场经营主体以联运线路、物流链为纽带组建企业联盟。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参与部门:省邮政局、国税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10.推广先进运输组织形式。大力发展以集装箱和厢式半挂车为运载单元的铁、公、水、空多种组合形式的多式联运,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依托省内沿江沿海港口、内河重点港口,打造长江南京以下江海联运港区,加快发展铁水联运、江海中转联运、江海直达运输,试点水陆滚装运输。探索开行长江中上游港口与太仓港、南京港的集装箱班轮,培育发展一批内河集装箱运输示范航线,优化构建集装箱江海联运体系。结合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开行连云港港、南京港等港口与内陆腹地、“无水港”间的多式联运对开班列。依托铁路物流基地、铁路无轨站等,强化公路运输与铁路快速货物班列产品的无缝衔接,支持企业创新探索驮背运输、公铁滚装、公铁两用挂车甩挂运输等新模式。鼓励南京、无锡等机场开通国际、国内全货机航线,加快发展陆空联运。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邮政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11.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依托江苏各地特色产业和产品,积极发展冷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专业化多式联运。以多式联运企业联盟为基础,推动标准托盘、运输包装循环共用。引导和培育集装箱、半挂车、挂车等多式联运设备租赁市场发展,鼓励创新挂车池等服务模式,发展挂车租赁、挂车互换等业务,推动集装箱、半挂车、挂车等共享共用。拓展港口、铁路、航空、公路枢纽场站物流配套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报关报检、金融保险、融资租赁、电子支付等现代物流服务业。结合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布局,引导各地同步规划、建设多式联运枢纽和产业园区,提升多式联运对产业集群式发展的支持能力,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部门:省经信委、省商务厅、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12.强化服务规则衔接。强化对江苏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快开展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标准体系研究。推动不同行业、运输方式、企业间服务规则衔接,鼓励探索制定多式联运票据单证格式、运费计价规则、货类品名代码、危险货物划分、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制度、货物交接服务规范、报销理赔标准、责任识别等方面地方性运输规则。积极参与和推动建立全国性多式联运运输规则。

  牵头部门:省质监局、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部门: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南京海关、江苏保监局、省邮政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五)推动信息交互共享

  13.促进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加快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尽快研究制定涉及多式联运和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公共信息开放清单,按照“推动、市场化运作、多方参与”的原则,搭建江苏多式联运公共信息资源平台,为多式联运各关系方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税收征缴、违法违章、信用评价、动态等一站式服务。加快建立跨运输方式信息共享机制,引导企业开放枢纽站场、运力调配、班线计划、运行动态等数据资源。

  牵头部门: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厅、省工商局、国税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省商务厅、南京海关、省邮政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14.推进“互联网+”多式联运。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推进传统货物运输组织方式的改进和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整合。鼓励和支撑企业构建覆盖多式联运全链条的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多式联运线路规划、询价和跨运输方式运力匹配等功能,实现多式联运业务一站式办理和货物全程追踪。鼓励和支持“互联网+”车货匹配、无车承运、城乡配送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物流需求和供给高效匹配、精准对接。

  牵头部门: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部门:省科技厅、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省邮政局等。

  (六)拓展国际联运市场

  15.统筹国际联运有序发展。贯彻落实《江苏省中欧班列建设发展实施方案(20xx—20xx)》,以南京、苏州、连云港等中欧班列枢纽节点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优化运行线路,推动省内货源向枢纽城市集并,鼓励省内未开行中欧班列的城市以沿途加挂、分拨等方式,实现与主要枢纽的对接共享,打造干支结合、高效合理的中欧班列运行线路体系,大力发展回程班列,引导中欧班列集约化发展。结合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建设,加快连云港国际集装箱铁水联运、中韩陆海联运等国际多式联运发展,推进南京长江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区域枢纽机场建设,加快构建完善通达欧美、辐射亚洲的国际航运、航空货运网络,统筹跨境、过境陆海联运、江海联运、陆空联运协调发展。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南京海关。

  参与部门: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铁路办、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16.优化口岸通关监管模式。深化大通关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内容,加快将国际多式联运相关环节纳入“单一窗口”平台中。支持有条件的港口、机场、铁路物流基地、综合货运枢纽场站申报建设各类国家指定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推动连云港、苏州、南京等地多式联运中心建设,实现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直接放行。以多式联运经营信用考核为基础,积极配合国家层面探索建立对高资信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实施免海关封志制度。积极参与海关总署与沿线国家的AEO互认,简化通关流程,缩短班列通关等待时间,提高班列通关效率。积极配合国家层面加强与沿线国家检验检疫的合作,探索检测认证结果及标准的国际互认。

  牵头部门:南京海关、省商务厅。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17.拓展中欧班列特色业务。鼓励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与中欧班列有效衔接,打造全程化物流服务链条,发展“一单制”、“门到门”国际多式联运服务。推进苏州国际邮包专列常态化运行,优化国际铁路运邮作业组织、通关和换装流程。探索跨境电商等小批量货物以拼箱运输方式,开行国际快件班列运输。结合连云港、苏州、南京等地各类国家指定口岸的申请和建设,开发粮食班列、肉类和水产品冷链班列、水果蔬菜类保鲜班列、木材班列等特种班列运输服务。鼓励搭建中欧班列进口商品展示、体验、销售平台,延伸班列商品物流供应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参与部门:省经信委、南京海关、省财政厅、省口岸办、省铁路办、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18.建立国际运输交流合作机制。利用我省国际友好省州等资源,发挥驻外代表机构的桥梁作用,结合国际商事活动,加强国际多式联运相关信息沟通、情报通报和宣传推介。支持引进国际知名的货运物流企业在江苏设立总部。支持省内有实力的货运物流企业深化与境外企业合作关系,探索组建市场主体、开展境外多元经营。鼓励多式联运企业统筹布局境外服务网络,建设境外分拨集散中心、海外仓等,优化国际多式联运节点布局。

  牵头部门:省商务厅。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外事办、省邮政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组建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铁路办、省邮政局、南京海关、省财政厅等组成的促进多式联运发展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标准、等事项。在区域一体化合作框架下,建立与联运通道沿线地区跨区域多式联运协调联动机制。深化与上海局集团公司合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场站设施共建和信息开放共享。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参与部门:省商务厅、省铁路办、省邮政局、南京海关、省财政厅、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二)加大扶持力度

  强化多式联运设施用地保障,把多式联运重要基础设施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对多式联运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积极争取部与多式联运相关的优惠,加大对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及集疏运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落实现有“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通行费、交通船闸船舶过闸费优惠和跨省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研究探索分时段、分路段、分车型的差异化车辆通行费收费。优化省级层面关于中欧班列、内河集装箱运输等方面的培育期扶持。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铁路办、省邮政局、南京海关、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三)培养引进专业人才

  充分发挥各类交通职业院校和专业机构资源优势,建立多式联运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平台,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多式联运相关专业人才储备。建立多式联运定期培训机制,通过岗位学习、考察调研、交流研讨、现场会等形式,加强与发展多式联运的先进省份、国家间的互动。加大国际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带动从业人员队伍结构优化与素质提升。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邮政局、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四)开展多式联运试点示范

  继续推进国家、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形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的多式联运枢纽场站、组织模式、信息系统,加快培育一批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鼓励和支持多式联运企业依托示范工程开展技术创新,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参与部门:民航江苏监管局、省邮政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等。

  (五)强化运行监测和评估

  加快建立多式联运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深化与铁路系统在信息共享方面的合作,研究建立多式联运统计指标体系,共同推进多式联运专项统计调查制度和运行监测机制建立。组织开展对多式联运企业运行数据的动态监测,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涵盖区域间和国际间主要通道辐射范围、流量流向、货品货类、货物价值、运行实效等指标的多式联运动态监测评估体系。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参与部门: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南京海关、民航江苏监管局、上海局集团公司、省邮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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