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这个标准的,这个是由自己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居间费用超过10%是不违法的,我国法律对居间服务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对于居间费用,居间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只要该费用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认可该约定的居间费用,则居间费用应按照约定的标准执行。一、居间合同生效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二、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1、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2、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以上就是关于居间费用超过10%是否违法的相关内容,我国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居间费用的限额,所以不能算违法。但双方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居间人应实事求是、根据行业规范合理收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第十条 公民、法人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作为居间人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间费5%略高。房屋买卖代理一般按照成交价格总额的0.5至2.5%收费,房屋租赁代理一般按照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的标准一次性收费,独家代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但一般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法的。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居间合同,但规定了与之类似的中介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中间人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这是符合民法典意思自治精神的,而且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3种观点: 居间费超过5%的处理方法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居间费超过5%时,首先应由合同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可以就超出部分的费用进行重新协商,以达成一致;2、按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超过5%的居间费用处理方式,则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3、依法处理:若协商不成,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4、合理调整:在处理过程中,应考虑居间服务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合理调整居间费用,确保双方权益。居间费的税务处理:1、居间费的定义:居间费是指为促成交易的双方达成协议而由交易的一方或双方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2、开具:居间费的收取方应当向支付方开具相应的服务费;3、税收征管:居间费作为一种服务收入,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缴纳相应的税费,如和可能的附加税;4、费用扣除:对于支付居间费的企业或个人而言,居间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成本或费用在税前扣除;5、合同规定:居间费的支付通常需要在双方签订的居间合同中明确费用比例、支付方式和时间等条款。综上所述,当居间费超过5%时,处理方法应首先基于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如协商无效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无明确条款,可依法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同时应考虑实际服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对居间费用进行合理调整,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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