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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罪立案标准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非法同居的行为只有构成重婚罪的才会判刑。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如下:1、已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或与第三人再次登记结婚同居的行为,即可算非法同居;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一起居住;3、有配偶者与婚外无配偶者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4、有配偶者与婚外有配偶者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非法同居与同居的区别1、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2、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3、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非法同居要承担哪些后果呢1、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但是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综上所述、非法同居的行为只有构成重婚罪的才会判刑。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同居几年是没有犯法之说的,非法同居并不被法律所保护,但是没有法律直接规定婚前同居属于非法。非法同居只是被人们的一种误读。非法同居关系虽然是不受法律所保护,但这样的关系尚不构成犯罪,因此也就不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就可能涉嫌构成在重婚罪。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我国,非法同居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我们不能称之为非法同居罪。对于非法同居的行为往往是受到民法的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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