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因为垄断损害了社会公平,造成资金集中于行业内少数人的手里,所以要反垄断。一个地区的经济贸易靠得是大众的消费力,所以存在各种垄断的地区会觉得生意不好做,无钱可赚。这样消费者就越是寻求低价产品,反而又助长了行业垄断。因此,对于低价策略扩大经营的企业,必须加强监管,规范对其的税收征收。反垄断,构建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实度上,吸收了全球反垄断法的普遍共识,反垄断法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审查。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规则,作为一类的垄断行为予以规制,充分体现出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态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影响的,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第四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第七条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3种观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如下:(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认定为垄断行为;(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为垄断行为;(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认定为垄断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有哪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如下: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垄断行业中,竞争对手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理。首先,竞争对手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商业仲裁解决。商业仲裁是一种自愿的、非强制性的争端解决方式,其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商业仲裁解决,可以考虑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根据《反垄断法》,垄断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妨碍、其他经营者的竞争行为。如果某个垄断经营者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向反垄断监管部门举报。最后,如果竞争对手之间的纠纷涉及到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根据《民法典》,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公司在推行市场策略时,应该遵守反垄断法,避免触犯法律。具体来说,应该避免以下行为:1.垄断市场或与竞争对手进行协议,以排除其他竞争对手。2.采取价格歧视等不公平竞争手段。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百零三条 禁止垄断协议的行为第一百零四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六条 禁止价格歧视第十七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公司在推行市场策略时,应该注重市场公平竞争,遵守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的规定,避免触犯法律。在制定策略时,应该考虑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合规标准和程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垄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应对供应商被指控参与公司反垄断行为的情况。但是,公司应该立即采取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评估可能的法律责任和损失。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六条: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包括与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权力排斥其他经营者。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禁止经营者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商业活动,包括与其他经营者达成反竞争协议。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当事人有权要求提供证据。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公司应该及时采取行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可能的法律责任和损失。如果供应商确实存在反垄断行为,公司应该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避免触犯反垄断法,公司在扩张市场份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或竞争对手的进入市场,否则可能构成价格垄断和垄断行为。2. 不得进行排他性交易或竞争对手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易,否则可能构成垄断协议。3. 不得通过收购竞争对手或垄断企业组成等手段,垄断市场,否则可能构成垄断行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一条: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竞争。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排除、竞争的协议。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禁止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公司在扩张市场份额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反垄断法规定,确保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发展。如若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将面临的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有可能受到市场和公众的谴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公司在推行市场策略时,应该遵守反垄断法,避免触犯法律。具体来说,应该避免以下行为:1.垄断市场或与竞争对手进行协议,以排除其他竞争对手。2.采取价格歧视等不公平竞争手段。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百零三条 禁止垄断协议的行为第一百零四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六条 禁止价格歧视第十七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公司在推行市场策略时,应该注重市场公平竞争,遵守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的规定,避免触犯法律。在制定策略时,应该考虑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合规标准和程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市场定价时,公司应当遵循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反垄断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串通价格;同时根据《价格法》第二条规定,价格形成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法律依据:1.《反垄断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串通价格。”2.《价格法》第二条规定:“价格形成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总结:在市场定价时,公司必须遵循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并且价格形成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垄断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某些行为以排除或竞争对手,从而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反垄断行为不仅违反了市场竞争的原则,也会对其他企业造成损失。为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反垄断行为的禁止和惩罚措施。法律依据:1.《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斥或竞争对手,禁止企业之间搞垄断协议,禁止非垄断协议排除或竞争。2.《公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司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垄断经营和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条款,禁止排除、竞争和扰乱市场秩序的条款。针对竞争对手的反垄断行为,企业应当加强对市场竞争规则的了解和合规管理,制定合理的市场竞争策略,避免违反反垄断法律法规。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对竞争对手的监督和维权,及时发现和应对竞争对手的反垄断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公司在推行市场策略时,应该遵守反垄断法,避免触犯法律。具体来说,应该避免以下行为:1.垄断市场或与竞争对手进行协议,以排除其他竞争对手。2.采取价格歧视等不公平竞争手段。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百零三条 禁止垄断协议的行为第一百零四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六条 禁止价格歧视第十七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公司在推行市场策略时,应该注重市场公平竞争,遵守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的规定,避免触犯法律。在制定策略时,应该考虑市场环境和竞争状况,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合规标准和程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避免触犯反垄断法,公司在扩张市场份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或竞争对手的进入市场,否则可能构成价格垄断和垄断行为。2. 不得进行排他性交易或竞争对手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易,否则可能构成垄断协议。3. 不得通过收购竞争对手或垄断企业组成等手段,垄断市场,否则可能构成垄断行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一条: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竞争。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排除、竞争的协议。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禁止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公司在扩张市场份额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反垄断法规定,确保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发展。如若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将面临的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有可能受到市场和公众的谴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若在市场上形成垄断,会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法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防止市场垄断。垄断行为包括价格垄断、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若公司被指控垄断,应及时配合监管部门,积极整改。若不服指控,可申请听证或诉讼进行维权。法律依据:1.《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市场主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竞争。2.《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市场主体不得达成竞争协议。3.《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市场主体不得实行价格垄断。4.《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指控垄断的市场主体有权申请听证或诉讼进行维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垄断法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市场竞争,强制价格垄断等不正当行为。因此,企业在降价时需注意不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导致其他竞争对手被排挤出市场,从而触犯反垄断法。法律依据:1.《反垄断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挤其他竞争者。2.《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不得采取价格垄断等不正当手段,阻碍市场竞争。3.《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企业实施垄断协议、滥用知识产权等不正当手段。综上所述,企业在降价时,需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采取强制价格垄断等不正当手段,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第3种观点: 一、什么是行业垄断行业垄断是指或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保护某特定行业的企业及其经济利益而实施的排斥、或妨碍其他行业参与竞争的行为。行业垄断是客观存在的。然而,行业垄断虽然与地区垄断有相似之处,但行业垄断毕竟有自身独特的特点,如果将其归入地区垄断之列,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均会显得牵强。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迫使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3、一些行业垄断者与行政机关或者公用企业等相互串通,借助他人的优势地位实施竞争行为。4、利用交叉补贴等手段排挤他人的公平竞争。5、行业垄断是有害于社会发展的二、行业垄断违法的吗不一定。特殊行业是可以垄断的,如电力、铁路、航空、电信等,但要国家许可的。通常情况下垄断是违法的,目前我国还没有《反垄断法》,只能靠《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调整。三、反垄断的措施反垄断措施主要是从干预市场结构和干预企业行为两方面来进行的。1、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由于导致市场垄断的最主要因素是卖方集中度、(环球网校咨询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产品差别化和进入障碍。因此,干预市场结构、抑制垄断弊病的相应措施是:(1)降低卖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2)降低进入障碍或制止其上升。(3)降低产品差别化程度。2、干预企业行为的措施在国外,抑制垄断更常用的手段是干预市场行为。干预企业行为的内容包括:干预企业定价方式;干预企业非价格竞争的程度;反对压制竞争对手的行为等。具体说,其措施包括:(1)禁止妨碍正常交易的契约与合谋。(2)禁止对不同销售对象实行价格歧视。(3)禁止签订排他性交易协议。(4)禁止采取降价倾销的办法争夺市场,压制竞争对手。(5)禁止采取不公正的竞争方法以及欺诈性行为来垄断市场。(6)禁止企图垄断的联合等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垄断的措施:1、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1)降低卖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2)降低进入障碍或制止其上升;(3)降低产品差别化程度。2、干预企业行为的措施(1)禁止妨碍正常交易的契约与合谋;(2)禁止对不同销售对象实行价格歧视;(3)禁止签订排他性交易协议;(4)禁止采取降价倾销的办法争夺市场,压制竞争对手;(5)禁止采取不公正的竞争方法以及欺诈性行为来垄断市场;(6)禁止企图垄断的联合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第2种观点: 垄断产生的原因有5种。具体内容如下:1、规模经济,于一个市场的全部需求,只能容纳一个厂商获得,多一个厂商都会使所有厂商亏损;2、对生产要素的垄断,生产者控制了整个行业的产品原材料,而其他生产者无法获得这种原材料时,该生产者就成为该行业的垄断者;3、法律保护,有专利保护等;4、特许经营,在某个行业内授权某家厂商垄断经营某种产品;5、网络经济,通过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而作用于市场需求方面的。垄断产生的形式有哪些1、自然垄断,生产成本使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2、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3、行政性垄断,给予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影响的,适用本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3种观点: 反垄断的措施:1、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1)降低卖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2)降低进入障碍或制止其上升;(3)降低产品差别化程度。2、干预企业行为的措施:(1)禁止妨碍正常交易的契约与合谋;(2)禁止对不同销售对象实行价格歧视;(3)禁止签订排他性交易协议;(4)禁止采取降价倾销的办法争夺市场,压制竞争对手;(5)禁止采取不公正的竞争方法以及欺诈性行为来垄断市场;(6)禁止企图垄断的联合等等。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具体如下:(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四)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竞争内容的规定。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2022反垄断法修订了哪些内容对现行反垄断法主要作了四个方面修改,内容如下:(一)明确了竞争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二)进一步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规则。(三)进一步加强对反垄断执法的保障。(四)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针对反垄断执法中反映出的问题,大幅提高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了对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联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都属于竞争法的范畴,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相互交叉,互为补充。2、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不同的立法目的,此外它们二者也有着不同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如下:(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认定为垄断行为;(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为垄断行为;(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认定为垄断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有哪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如下: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立法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2、规制对象。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竞争的局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联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都属于竞争法的范畴,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相互交叉,互为补充。2、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不同的立法目的,此外它们二者也有着不同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如下:(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认定为垄断行为;(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为垄断行为;(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认定为垄断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有哪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如下: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立法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2、规制对象。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竞争的局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不同的立法目的,此外它们二者也有着不同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机关。两种法规在立法目的上有所区别;两者立法的出发点不同;两种法律所保护的手段都是预防制止与惩罚,但保护的对象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2种观点: 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是:1、垄断协议;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垄断协议,是指排除、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指少数大资本家为了共同控制某个或若干部门的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实行的一种联合。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3种观点: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有以下区别: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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