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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竞争行业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一、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垄断竞争市场竞争程度较大,垄断程度较小,比较接近完全竞争,而且要现实得多,在大城市的零售业、手工业、印刷业中普遍存在。从总体上说,这种市场具有以下特点:1.厂商众多市场上厂商数目众多,每个厂商都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市场价格,但每个厂商又都可对市场施加一定程度的影响,不完全接受市场价格。另外,厂商之间无法相互勾结来控制市场。对于消费者,情况是类似的。这样垄断竞争市场上的经济人是市场价格的影响者。2.互不依存市场上的每个经济人都自以为可以彼此相互行动,互不依存。一个人的决策对其他人的影响不大,不易被察觉,可以不考虑其他人的对抗行动。3.产品差别同行业中不同厂商的产品互有差别,要么是质量差别,要么是功用差别,要么是非实质性差别(如包装、商标、广告等引起的印象差别),要么是销售条件差别(垄断竞争市场如地理位置、服务态度与方式的不同造成消费者愿意这家的产品,而不愿购买那家的产品)。产品差别是造成厂商垄断的根源,但由于同行业产品之间的差别不是大到产品完全不能相互替代,一定程度的可相互替代性又让厂商之间相互竞争,因而相互替代是厂商竞争的根源。如果要准确说出产品差别的含义,则可这样来说:在同样的价格下,如果购买者对某家厂商的产品表现出特殊的爱好时,就说该厂商的产品与同行业内其他厂商的产品具有差别。4.进出容易厂商进、出一个行业比较容易。这一点同完全竞争类似,厂商的规模不算很大,所需资本不是太多,进入和退出一个行业障碍不大,比较容易。5.可以形成产品集团行业内部可以形成多个产品集团(prodctgrop),即行业内生产类似商品的厂商可以形成团体,这些团体之间的产品差别程度较大,团体内部的产品之间差别程度较小。二、什么是垄断竞争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企业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三、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之间的区别是哪些?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第2种观点: 一、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的有哪些区别1、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完全竞争属于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状况,而垄断竞争属于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2)特点不同,完全竞争市场上有许多生产者和消费者,而垄断竞争短期是零利润或低额利润,在长期则是暴利;(3)影响价格的能力不同,完全竞争单个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没有影响价格的能力,而垄断竞争市场反之;(4)资源利用不同。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都在长期和短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处运营。而在垄断条件下,虽然厂商所用的工厂是以最低平均成本生产长期均衡产量的,但所用的工厂本身,并不是可能的平均成本最低的工厂。一般说来,如果垄断厂商扩张其长期均衡产量,那么,它就能够利用平均成本更低的工厂。(5)价格和产量不同。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而且,厂商的长期利润为零,所以,在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时,水平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的最高点;产品的均衡价格最低,它等于最低的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产量最高。而在垄断市场上,厂商在长期内获得利润,所以,在垄断厂商的长期均衡时,向右下方倾斜的、相对比较陡峭的需求曲线与LAC曲线相交;产品的均衡价格最高,且大于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数量最低。(6)垄断造成的净损失不同;(7)合并的福利效应不同。垄断竞争,属于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完全竞争属于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状况,即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具有合理的经济行为的卖者和买者;产品是同质的,可互相替代而无差别化;生产要素在产业间可自由流动,不存在进入或退出障碍;卖者或买者对市场都不具有某种支配力或;卖者和或买者间不存在共谋、暗中配合行为;卖者和买者具有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的能力和条件,不存在不确定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二、完全竞争市场有哪些特征1、数量众多、规模很小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任何一个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市场价格接受者;2、产品同质。每一生产者的产品都是一样;3、生产要素可以在各行业之间自由流动。生产者可以自由进出某行业;4、信息完备。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能及时获取市场的全部信息。

第3种观点: 一、垄断竞争的特点垄断竞争是在旧经济中常见的一个特征,同时这一特征在新经济(又称知识经济)时代表现得更为明显。垄断竞争是经济学中比较典型的市场形式之一。进行垄断性竞争的企业在短期是零利润或低额利润,而在长期则是暴利的。值得注意的是,垄断性竞争虽然一直是微观经济学中研究市场与竞争的话题,但是越来越被宏观经济学家所运用,特别是在1970年代以后注重微观基础的建模风潮下。二、什么是垄断竞争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企业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三、垄断竞争的市场的条件1、第一,生产集团中有大量的企业生产有差别的同种产品,这些产品彼此之间都是非常接近的替代品。例如,牛肉面和鸡丝面。这里的产品差别仅指同一产品在质量、构造、外观、销售服务方面的差别,还包括商标、广告上的差别和以消费者的想象为基础的虚构的差别。例如,虽然两家饭店出售的同一菜肴(以清蒸鱼为例)在实质上没有差别,但是消费者心理上确认为一家饭店的清蒸鱼比另一家的鲜美,此时存在着虚构的差别。一方面,由于市场上的每种产品之间存在差别,每种带有自身特点的产品都是唯一的,因此每个厂商对自己的产品价格都有一定的垄断力量,从而使得市场中带有垄断的因素。另一方面,由于有差别的产品之间相互又是非常相似的替代品,每一种产品都会遇到其他大量的相似产品的竞争,市场中又具有竞争的因素。2、第二,一个生产集团中的企业数量非常多,以至于每个厂商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影响很小,不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注意和反应,因而自己也不会受到竞争对手的报复措施的影响。例如,盒饭,理发行业。3、第三,厂商的生产规模比较小,因此进入和退出一个生产集团比较容易。在现实生活中,垄断竞争的市场组织在零售业和服务业中是很普遍的,如修理,糖果零售业等。在垄断竞争的生产集团中,各厂商的产品是有差别的,厂商们互相之间的成本曲线和需求曲线未必相同。但在垄断竞争的市场模型中,西方学者总是假定生产集团内所有厂商都具有相同的成本和需求曲线,并以代表性厂商进行分析。这一假定能使分析简化,而又不影响结论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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