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利率下调提前还款是否明智

利率下调提前还款是否明智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房贷提前还款,利息一般不会少。借款人仍需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间计算和偿还利息。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则可以减少利息,可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来计算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2种观点: 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部提前还款,另一种是部分提前还款。全部提前还款是指一次性结清房贷本息。全部提前还款之后,利息计算截止到还清银行本息的当日,换句话说就是你借了银行多久的钱就算多久的利息。部分提前还款是只归还贷款的一部分本息,还有剩余本息未结清的情况。未结清的贷款本息,利息还是按照原有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有优惠就会一直优惠下去)。对于部分提前还款未结清贷款余额部分,有两种还款方式可以选择,一是缩短贷款还款期限,月供数额不便;二是贷款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每月月供数额。相比之下,第一种更能节省利息。注意:“半年内不得提前还贷,提前还贷要交1%违约金”购房者需先查看贷款合同中有关提前还贷的要求,注意提前还贷是否须交一定的违约金。一、提前还款可以适用不安抗辩权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并不是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形,并不适用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527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提前还款需注意哪些事项(一)一定要贷满一年再选择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还有一点是,借款合同中规定提前还款者不应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如果有逾期不还,应先还完欠款再申请提前还贷。(二)物价因素也要考虑在内在住房贷款中,提前还款之所以少付了许多利息,原因就是归还本金的速度在加快,所占用的银行资金减少了而已。但是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比如别人向您借了1万元,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可能半年后还回来的1万元实际上只值九千多。所以在物价上涨时,那些本来打算一次付清房款的人,可以去找银行贷款,而对于已经贷款买房的,一般也没有必要提前还清。

第3种观点: 1、贷款提前还款是可以省利息的,我们都知道银行贷款利息是按照贷款的本金乘以利率来计算的,无论我们选择哪种还贷方式,提前将贷款还清都能够节省一部分利息。如果大家选择全部提前还款,那么从还款之日以后,银行不再计算利息。如果资金充足,大家可以考虑在贷款的前期提前还款,这样可以节省更多的利息。2、除了全部提前还款之外,银行还提供部分提前还款方式。部分提前还款分为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期限;月还款额减少,缩短贷款期限。这两种还款方式能够节省的利息比较多。部分提前还款还有月还款减少,贷款期限不变这种还款方式能够节省的利息比较少;本金不变,增加月供,减少还款期限这种还款方式能够减少部分利息,但是会增加我们的月供压力,并不是很划算。3、我们想要提前还款,需要注意银行对于提前还款的相关规定,国有四大银行规定,还款满一年提前还贷款是可以不收取违约金的,否则需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提前还款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一、提前还贷利息还要还吗房贷如果是提前全额还款,那么以后的利息是不用还的,它只收取到借款人还清贷款的那一天。举个例子,借款人房贷的期限是30年,他在第5年的时候选择提前全额还款,那么后面25年的利息都是不需要还的。但如果选择的是部分提前还款,那么以后的利息仍然是按照原有借款合同约定好的贷款利率进行计算的,也就是部分提前还款的话,以后的利息仍然是要还的。需要注意的是,房贷提前全额还款虽然后面的利息不用还了,但是银行一般会收取1%——5%不等的违约金,有一些则会收取2——3个月的利息作为手续费,所以在申请提前还贷之前,最好咨询一下银行,然后根据信息再做出是否要提前还款的决定。法律咨询:网友:提前还贷利息重新算吗?律师:会。购房者在申请房贷时,须与银行签订相关的房贷合同,合同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关于利率的约定条款。房贷合同主要分按月调息和按年调息两种方式。按月调息就是在央行基准利率变化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新利率标准;而按年调息即在央行基准利率变化后下一年度元旦起执行新利率标准。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