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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拒赔既往病史是否可以豁免?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重疾险免赔额通常是指保险人在重疾理赔时需要承担的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或赔偿金额。如果被保险人有既往白血病病史,可能会影响重疾险的免赔额。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可能会将免赔额设置得更高,或者直接将白血病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然而,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必须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并且被保险人应该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被保险人告知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义务,包括免赔额、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投保人的义务等。2.《保险法》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3.《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是平等自愿的协议,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法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情况与保险标的无关或者保险人已知道的情况,则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因此,如实告知白血病家族史不会直接影响重疾险的保费,但可能影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承保意愿和保费定价。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根据被保险人告知的情况,对被保险人的承保意愿和保费定价作出决策。3、《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情况与保险标的无关或者保险人已知道的情况,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否可以申请豁免保费,需查看具体保险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豁免保费条款,且符合约定条件,可以申请豁免保费。若合同未包含豁免保费条款,则不能申请。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保险合同中应当约定的条款,应当根据保险条款的性质、保险产品的特点,以及保险合同的缔结、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中的实际需要确定。2. 《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符合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公平、诚信原则,有明确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用、保险期间等内容。3. 《保险法》第六十 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险金,不得拖欠或者拒绝支付保险金。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结论:如果购买的重疾险中包含了豁免保费条款,可以申请豁免保费,具体操作可向保险公司咨询。如果合同未包含该条款,不可申请。购买重疾险时,需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用等内容,以避免误解和纠纷的产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赔付比例是根据险种和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而定的,没有固定的标准。若罹患既往白血病,会对重疾险的赔付产生一定影响,具体需要查看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保险责任的情形等。2.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诚信、公平、合法的原则。3. 《治疗白血病的诊疗规范》:白血病患者需要进行长期治疗和随访,治愈后仍存在复发的风险。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保险公司对既往白血病病史的承保和赔付规定,以避免重疾险出险后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隐瞒家族白血病史,属于违反保险合同约定,存在着保险欺诈行为。因此,通常情况下该被保险人无法获得保障。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欺诈、损害保险人利益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对方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双方约定应当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隐瞒家族白血病史,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该被保险人通常无法获得保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否会对白血病进行特别规定并非法律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和免除或者保险人责任的条款。”2.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无赔偿事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等相关文件,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和条款,对于白血病的理赔标准和可能存在差异。总结:重疾险是否会对白血病进行特别规定取决于具体保险合同的约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避免产生理赔纠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白血病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投保人可以通过申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2.《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承担保险责任:(一)虚假保险单;(二)超出保险合同约定范围的责任;(三)未经投保人同意增加保险责任;(四)未经投保人同意拒赔;(五)其他拒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履行,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以上法律依据表明,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投保人可以要求其承担保险责任,并且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2种观点: 一、保险拒赔可以怎么申诉1、保险拒赔可以怎么申诉:保险拒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保险公司属于正当理由不理赔,比如被保险人带病投保,出险不符合理赔范围、条件等,那么,拒赔是合理的,只能接受;若理赔存在纠纷,投保人可以拨打投诉电话申诉,登录官网提交书面投诉申请,或提交诉讼;如果符合投保赔偿条件,保险公司仍旧拒赔,有效的方法就是起诉保险公司。(1)你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投诉,这个成本较低;(2)投诉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直接向提起诉讼,这个成本较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二、保险理赔期限的原则有哪些1、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2、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通过申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六十九条:保险公司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2.《合同法》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3.《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依据《保险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规定,通过申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赔偿标准通常由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列明,且具体标准因公司而异。在理赔时,保险公司需查看被保险人的医疗报告,确认确诊及疾病严重程度,以决定是否赔付。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拒赔原因并进行申诉。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保险人应当依约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接到报告并核实属实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决定并通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3.《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不当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可以要求保险人说明理由,并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请求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双方应当诚实守信,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得到履行。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前隐瞒了已经患有高血压病的情况,就可能影响到理赔。在法律层面上,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订立时所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2.《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3.《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实施欺诈行为,损害他人利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购买重疾险前,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隐瞒了高血压病情,就可能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风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应当明确约定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但并没有对白血病进行特别拒赔规定。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七十四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条:本保险责任是指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五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对于本合同所承保的重大疾病不得采取拒赔、延期赔付等方式赔付。结论:重疾险在不含有特别拒赔条款的情况下,对于白血病也应当履行赔付责任。但是,具体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应当参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注意保险条款中的特别约定,以免影响理赔。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豁免重疾险的赔偿,要看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了既往病史会豁免赔偿,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但是,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合法,保险公司就无法豁免赔付。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格式,明确保险内容、保险费、保险范围、免除和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事故的通知和处理等事项。2.《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合同,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核定赔款金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并在规定期间内履行赔款义务,不得拒绝支付。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五百一十五条,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排除保险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以外的责任,或者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5.《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中的豁免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人举证证明所豁免的风险与被保险人患病或者受伤的原因无关。

第2种观点: 一、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拒赔的依据是什么1、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拒赔的依据是客户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既往病史与本次出险有直接关系的话,保险公司就会直接拒赔,针对健康险、疾病险及人寿险这类与投保者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很有关系的险种,需要提交体检报告。这种情况在保险公司成为体检附加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二、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保险公司针对重大疾病风险推出的一种保险产品,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往往会以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为理由拒赔。从法律上来说,既往病史不是重疾险拒赔的理由之一,但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一条:投保人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发生保险事故给付保险金,不得拖延支付、拒绝支付。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等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因此,既往病史本身不是重疾险拒赔的理由,但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理赔。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法律约定,双方都应当遵守并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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