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多少1、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在当事人的定金数额高于合同价款20%时,不能否定超过20%部分的约束力,带有预付款性质的定金仍应当履行,但由于定金属实践性合同,另一方不能要求定金履行方强制交付定金,其只能以行使履行抗辩权的形式来保护当事人。在适用定金罚则时,也仍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合同里面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合同里面的违约金一般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3种观点: 合同定金上限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可作为债权担保,实际交付时成立。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违约方不履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定金可双倍返还。签订合同给定金能退,需满足条件:合同无效、欺诈、重大误解可撤销并全额返还;违约方无权要回定金,收受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只签定金协议未成立买卖合同,定金应全部返还。法律分析一、一般合同定金上限是多少?合同的定金最高是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则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签了合同给了定金能不能退吗?签了合同给了定金能退,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3、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4、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比如定金支付书、房屋认购书等),在定金协议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结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合同的定金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根据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签订合同并给付定金后,根据合同的效力、是否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违约方与守约方的情况等,可以决定定金是否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合同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2种观点: 一、合同规定违约金上限是多少1、合同规定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超过该标准的,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适当予以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合同的特点有哪些合同的特点如下:1、合同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法人,另一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经营户或公民个人;2、合同是以经济业务为内容的。即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在法人之间或在法人与个体经营户等之间达成的协议,这是区别经济合同与非经济合同的重要标志;3、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在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具有法律意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4、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原则所达成的协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定金的约定有上限,一般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数额,但是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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