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为证据,需要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这三个特征。而且只有证据材料同时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并且经过当庭质证的,才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3种观点: 一、意见证据规则是什么1、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意见证据规则的理论依据主要表现在:(1)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2)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有哪些1、客观发生的事实即客观事实,特征:原始事实;自然事实;已经过去的事实;历史事实;事实上的事实;2、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即诉讼事实,特征:待证事实;待证法律要件事实;待证法律关系事实;3、定案事实即案件事实,特征: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法律事实或法定事实;4、诉讼事实是通过证据媒介过滤的事实;5、案件事实是通过证据媒介对诉讼事实过滤后的事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意见证据规则的理论依据主要表现在:1、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2、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意见证据规则的理论依据主要表现在:第一,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第二,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第三,普通证人缺乏表意见所需要的专门性知识或者基本的技能训练与经验。第四,普通证人的意见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没有价值。证人的职责只是把事实提供给,而不是发表对该事实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2种观点: 一、意见证据规则是什么1、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意见证据规则的理论依据主要表现在:(1)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2)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有哪些1、客观发生的事实即客观事实,特征:原始事实;自然事实;已经过去的事实;历史事实;事实上的事实;2、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即诉讼事实,特征:待证事实;待证法律要件事实;待证法律关系事实;3、定案事实即案件事实,特征: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法律事实或法定事实;4、诉讼事实是通过证据媒介过滤的事实;5、案件事实是通过证据媒介对诉讼事实过滤后的事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为证据,需要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这三个特征。而且只有证据材料同时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并且经过当庭质证的,才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意见证据规则的理论依据主要表现在:1、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2、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意见证据规则的理论依据主要表现在:第一,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第二,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第三,普通证人缺乏表意见所需要的专门性知识或者基本的技能训练与经验。第四,普通证人的意见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没有价值。证人的职责只是把事实提供给,而不是发表对该事实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文书)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七条 人民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第3种观点: 一、意见证据规则是什么1、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意见证据规则的理论依据主要表现在:(1)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2)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有哪些1、客观发生的事实即客观事实,特征:原始事实;自然事实;已经过去的事实;历史事实;事实上的事实;2、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即诉讼事实,特征:待证事实;待证法律要件事实;待证法律关系事实;3、定案事实即案件事实,特征: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法律事实或法定事实;4、诉讼事实是通过证据媒介过滤的事实;5、案件事实是通过证据媒介对诉讼事实过滤后的事实。
第1种观点: 意见证据往往是证人们口述自己曾经经历过得事实,但是证人往往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推测和主观臆断作为证言。也就是说意见证据不能作为罪犯犯罪的证据。因为很有可能证人会受到案件的误导。那么意见证据规则都有些什么呢?一、意见证据规则意见规则指的是,证人在作证过程中,只能客观陈述自己的感知,而不能对自己感知的事实提出定性意见。证人的职责只是把事实提供给,而不是发表对该事实的意见。(只能说事实,不能说意见)排除意见证据的原因在于:(1)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事实裁判者的职权。即对案件发表评论性意见应当是法官的工作而非证人的工作。(2)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误导案件事实的认定。(3)证人一般缺乏发表意见所需的专门性知识、技能、经验。(4)普通证人的意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没有价值。证人的职责只是把事实提供给,而不是发表对该事实的意见。《刑事诉讼法解释》第75条第2款规定:“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我国将证人和鉴定人予以区分,鉴定意见是一种的证据种类,作为某一方面专家的鉴定人的意见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还规定了,公司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对作为专家证人的鉴定意见的审查,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同时,关于普通证人的意见证据,《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12条第3款也作了规定,即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充分尊重体现证据运用的一般规律以及“控辩型”诉讼的要求的证据规则。可以说,由于我国刑事诉讼向控辩型转化,国外的上述经过长期的理论探索和经验确证所认可的证据规则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意义上可以被借鉴。而且这些规则的基本内容不仅反映对抗制诉讼的要求,也体现了发现客观真实的一般规律,其中一些内容,实际上在我们过去的诉讼实践中已经确认或在我们的证据法理论上已经认可,如证据应当有相关性、口供应当补强、对通过严重违法所获取的人证(被告口供、被害人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等)存疑甚至不用等。只不过由于诉讼制度的变革,需要将一些法律规范和一些实际做法上升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规则,同时应当适应制度的变化改变证据法上的某些操作方式并确立某些新的规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应当是原件或原物。采用副本、复制件或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录像或照片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由制作人签名或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3种观点: 一、意见证据规则的含义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二、意见证据规则排除的理由1、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2、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3、普通证人缺乏发表意见所需要的专门性知识或者基本的技能训练与经验;4、普通证人的意见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没有价值,证人的职责只是把事实提供给,而不是发表对该事实的意见。三、我国的立法规定我国将证人和鉴定人予以区分,鉴定意见是一种的证据种类,作为某一方面专家的鉴定人的意见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对作为专家证人的鉴定意见的审查,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关于普通证人的意见证据,《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12条第3款也作了规定,即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四、意见证据规则的理论依据主要表现1、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2、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3、普通证人缺乏表意见所需要的专门性知识或者基本的技能训练与经验。4、普通证人的意见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没有价值。证人的职责只是把事实提供给,而不是发表对该事实的意见。五、意见证据的法律解读意见证据,是证人根据其所感知的事实作出的意见或推断性证言。根据证据法原理,一般证人的证言仅仅是指某人就自己亲自经历或者体验的事实而在法庭上所作的客观陈述。若证人证言中包含对案件事实发生、发展经过的猜测、推理和评论因素,则属于意见证据意见规则是规范证人作证范围的证据规则。在英美证据法上,作为一般原则,证人只应就他曾经亲身感知的事实提供证言,而不得就这些事实进行推论。意见规则以否定性形式表达了此项要求。意见规则的基本内容是,证人有关事实的意见、信念或据此进行的推论,为证明所信事实或推论事实为真,一般不具有可采性。例如,某甲进门后,看见某乙一边擦流着血的鼻子,一边怒视某丙。那么,某甲只能如实地表述其所感知的事实,而不得就上述事实推论说:“某丙打了某乙”——尽管事实上极有可能确实如此。《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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