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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要经过哪些流程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证的,需要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房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对房屋产权进行登记,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房产证需要的手续有: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要初次登记,其次填写房屋权属的登记申请表,再次领取测绘地图,向开发商领取相关证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最后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产权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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