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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如何向最高院申诉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是不能申诉的,只能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是不能申诉的,只能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申诉,指的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它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详细载明具体的相关事项。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人民受理上诉的行政案件的规定是,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法律客观:公民要提起行政诉讼,应按照人民要求提交申诉书(诉状),申诉书要写明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被告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邮编等,写明所指控的根据(包括事实错误、法律错误、程序形式缺陷、越权、滥用权力等)诉讼请求(包括撤销或变更决定、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然后要确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各级人民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范围作了明确的分工:1.高级人民、最高人民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对确认发明专利权、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提起诉讼。中级人民还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一般行政案件要到基层人民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2.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4.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管辖。

第2种观点: 案件须经当地高级人民处理过才能到最高人民申诉。有的当事人拿着当地中级人民的判决来最高人民申诉,不被受理之后觉得很冤,不断地给领导写信,寄材料等等(我在办案过程中就遇到这样一位当事人,我给她指点之后,她仍然坚持要给领导写信反映)。这样做是很难达到他们想要的结果的。如果是高级人民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可以直接到最高人民申请再审。中级人民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应当先向当地高级人民申请再审,对再审结果不服,可以再向最高人民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机关、人民、人民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申诉或者控告。人民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1、根据最高"逐级申诉"的原则,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应向终审人民审查提出。 对未经终审人民复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上级一般交终审人民审查;对经终审人民复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应当受理。 2、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作出的终审裁判,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可以裁定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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