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二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连队、人民武装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工作需要的,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一般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保持一致。
第3种观点: 1、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30人以下,可申请设立团支部;2、团员人数在30人以上的,100人以下的,可申请设立团总支;3、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申请设立团委;4、团员不足3人,青年(指28周岁以下)在15人以上,应发展团员后建立团组织;5、团员不足3人且青年数量较少的可以就近与其它单位联合建立团组织。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连队、人民武装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团员在三人以上的,都应该建立团支部。团支部作为团的最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双重领导。团的支部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后,必须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一些灵活设置的团支部,突破了与党组织设置完全对应的模式,团支部的隶属关系可以条块结合,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组织隶属格局。在一些未建党组织的基层单位和局部区域内,团支部可以直接接受上一级团组织的领导。确定团支部的组织隶属关系,要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对团支部的领导,有利于上一级团组织对团支部工作的系统指导。团支部的主要职责: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 具体职责内容: 1、带头学习党的各项方针,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贯彻落实;2、主动关心支部每个团员青年的成长进步,帮他们解决学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第四条团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领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和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
第1种观点: 1、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30人以下,可申请设立团支部;2、团员人数在30人以上的,100人以下的,可申请设立团总支;3、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申请设立团委;4、团员不足3人,青年(指28周岁以下)在15人以上,应发展团员后建立团组织;5、团员不足3人且青年数量较少的可以就近与其它单位联合建立团组织。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连队、人民武装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团员在三人以上的,都应该建立团支部。团支部作为团的最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双重领导。团的支部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后,必须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一些灵活设置的团支部,突破了与党组织设置完全对应的模式,团支部的隶属关系可以条块结合,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组织隶属格局。在一些未建党组织的基层单位和局部区域内,团支部可以直接接受上一级团组织的领导。确定团支部的组织隶属关系,要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对团支部的领导,有利于上一级团组织对团支部工作的系统指导。团支部的主要职责: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 具体职责内容:?1、带头学习党的各项方针,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贯彻落实;2、主动关心支部每个团员青年的成长进步,帮他们解决学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第四条团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领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和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进入中国共青团智慧团建的官方网站。 输入账号密码并点击登录。点击我的组织。查看组织全称。然后根据组织地点,拨打各地的联系电话即可联系街道团支部。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十条 中国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流动团员团支部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团支部一般包括一个单位里的所有团员,包括流动团员。所谓的流动团员团支部,也可以叫临时团支部,一般是指一个单位,有团员常年不在本单位工作,而是驻外工作,无法参加本单位的团的活动和组织生活。法律依据:《中国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 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团支部设置形式应当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适应团员、青年流动和分布聚集的特点,灵活设置团支部。规模较大、跨地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行业组织、居住区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支部。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团支部。流动团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团组织商流入地团组织,将流动团员纳入流入地团支部管理,或依托园区、商会、行业组织、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团员团支部。在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从业青年、新媒体从业青年、自由职业者、留学归国青年等新兴领域青年中,积极探索依托企业、社会组织、行组织、“青年之家”、网络等载体成立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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