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想在行政诉讼中胜诉,避免败诉,那么就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理由。因为审理行政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胜诉,可以判令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其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当事人的损失。然而,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判断和裁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判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作出撤销或改变行政行为的裁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判决行政机关必须对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4.《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因违法行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应当根据损害的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因此造成的收益减少等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和排除妨碍的必要费用等合理支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只要存在实际的损失,行政诉讼可以在诉状中直接提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第六十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赔偿费用。
第2种观点: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是俩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行政赔偿主要方式有哪些1、支付赔偿金。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遭到违法分割或毁损以致破坏,若有恢复的可能,应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受害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之后,向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我国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一个特殊类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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