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一级,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没有权利。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八十一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一级,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没有权利。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八十一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一级,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3种观点: 没有权利。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街道门店属于门店物业及还有执法大队管理。个人开店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优惠。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如果不让开店,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没有权利。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八十一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一级,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3种观点: 没有权利。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街道门店属于门店物业及还有执法大队管理。个人开店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优惠。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如果不让开店,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没有权利。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八十一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一级,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3种观点: 没有权利。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街道门店属于门店物业及还有执法大队管理。个人开店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优惠。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如果不让开店,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缴纳的比例是5%-12%,用人单位可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最常见的是8%。公司和个人是按1:1的比例等额供款,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此外,公司还可根据自愿原则为员工缴纳补充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不用个人缴费,全部由公司缴纳。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种类1、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 12%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 10% — 12%3、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 8% — 12%二、计算方式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三、缴纳方式单位需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电子版从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机关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缴纳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五、申请材料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六、申请条件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在机关做过笔录不会有犯罪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网上借钱逾期了,银行会催还贷款,长期逾期不还会产生逾期费用,需要支付利息,还会影响日后借贷,甚至被起诉,从而影响征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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