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理的最长期限是七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状交到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当事人对不予立案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此外,如果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民事诉讼状提交后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下发传票给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对确凿的事实应该承认,对合理的要求应该接受;对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准备好事实和证据,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一般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1种观点: 如果按照的要求,提交诉状及相关材料,一般在七日内会立案受理。如果决定不受理,按民诉法规定,应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我国现施行立案登记制度,即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法律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立案时,当事人应向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等。民事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立案后,从立案到结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那么需要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需要鉴定、评估等,时间会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递交起诉书后,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 2、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 3、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7天内。上诉状交到,一般7天内会受理。 民事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提议,原审收到上诉状,应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另一方当事人。二审对裁判的上诉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30内作出终审裁定。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重新审判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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