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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车牌要去当地车管所吗

来源:纷纭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换驾照是去车管所,不是去交警队。换驾驶证的程序是驾驶人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换证手续,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驾驶证、体检证明、照片等。车管所的职责是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业务。所以换驾照属于车管所的工作范围。法律客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更换车牌号的手续流程如下:1、网上预约。车主到车管所的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业务;2、准备资料。去往车管所之前,车主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例如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等等,如果车辆是单位车的话,需要准备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和原件;3、携带资料去车管所窗口办理,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4、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代办的提交《代理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单位委托的还需在委托书上加盖公章;5、提交两辆(含)以上机动车的行驶证原件;6、提交需要变更号牌号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第二十四条 申请变更备案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二)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三)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四)属于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监督重新打刻原车辆识别代号,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五)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操纵辅助装置或者尾板加装合格证明,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六)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七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行驶证,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  因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申请变更备案,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第1种观点: 一、换驾驶证去车管所还是交警大队1、换驾驶证通常去车管。换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身份证、驾驶证、体检证明、照片等。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业务。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二、 交通事故交警大队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交警大队的处理流程如下: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机关申请伤残评定。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第3种观点: 更换驾照去车管所,去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在驾驶证到期前的九十天之内,驾驶证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并提交相关资料。【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更换车牌号的手续如下:1、向交管部门申请注销原车牌号码,然后交管部门审核行驶证的情况和机动车牌照的违章情况(违章处理需要完毕,比如罚款需要提交完毕),没有异常情况的话交管部门就会同意换牌。2、在当地纸媒上刊登车牌注销声明或者交由交管部门发布注销公告。3、在这三十天天后车辆所有者持身份证、原车辆购车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新的上牌手续。4、向交管部门缴纳换牌手续费。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换驾照是去车管所,不是去交警队。换驾驶证的程序是驾驶人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换证手续,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驾驶证、体检证明、照片等。车管所的职责是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业务。所以换驾照属于车管所的工作范围。法律客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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