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第一次离婚案件中的原告起诉,需要等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如果是第一次离婚案件中的被告起诉,则没有时间。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我国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有管辖权。一、人不在本市该怎么起诉离婚人不在本市,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离婚:1、本人不在住所地,而另一方在住所地的,本人向起诉离婚时,可以向本人经常居所地人民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2、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的,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是否可以异地起诉抚养费我国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需要在对方也就是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起诉。否则是没有管辖权的,会驳回你的起诉。但是,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如何认定变更抚养权管辖权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因为我国的离婚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就是离婚管辖的。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各地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里审理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国外一方,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2、国内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3、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4、进行诉讼法调解、审理、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百六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起诉离婚时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告应当向人民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证据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程序: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中的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外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不回中国。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公证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1种观点: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告应当向人民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证据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程序: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中的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外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不回中国。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公证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我国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起诉。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经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编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如果被告在国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送达问题,原告要向提供对方在国外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由法官先和对方电话联络,询问对方意见,了解他是否同意离婚,能否回国亲自参加诉讼还是准备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以及根据起诉书中的内容,了解他对财产和子女问题的意见。如果被告不能回国,则需要告知其办理相关的委托代理手续由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如果在国外的一方联系不上,或者原告也不知道具体的地址,那会非常麻烦,需要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外交途径也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则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审理。一、不在国内居住的离婚诉讼由哪个管辖1.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2.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原住所地又或是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3.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二、离婚时国外的财产如何分割?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1种观点: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告应当向人民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证据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程序: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中的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外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不回中国。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公证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1种观点: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告应当向人民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证据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程序: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向起诉离婚的方式:1、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应当提供定居国以婚姻缔结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证据,并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国外,一方居住国内,提出离婚的,应当向国内一方住所地提起诉讼;3、涉外婚姻向起诉离婚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中的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外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不回中国。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公证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国外一方,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2、国内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3、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4、进行诉讼法调解、审理、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百六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
第1种观点: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告应当向人民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证据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国外一方,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2、国内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3、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4、进行诉讼法调解、审理、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百六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
第1种观点: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告应当向人民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证据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程序: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中的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外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不回中国。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公证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2种观点: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原告应当向人民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证据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我国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有管辖权。一、人不在本市该怎么起诉离婚人不在本市,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离婚:1、本人不在住所地,而另一方在住所地的,本人向起诉离婚时,可以向本人经常居所地人民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2、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的,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是否可以异地起诉抚养费我国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需要在对方也就是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起诉。否则是没有管辖权的,会驳回你的起诉。但是,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如何认定变更抚养权管辖权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因为我国的离婚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就是离婚管辖的。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各地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里审理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中的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外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不回中国。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公证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国外一方,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2、国内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3、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4、进行诉讼法调解、审理、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百六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地法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向起诉离婚的方式:1、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应当提供定居国以婚姻缔结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证据,并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国外,一方居住国内,提出离婚的,应当向国内一方住所地提起诉讼;3、涉外婚姻向起诉离婚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中的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外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不回中国。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公证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国外一方,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2、国内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3、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4、进行诉讼法调解、审理、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百六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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