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婚姻中的“冷暴力”问题还留有一定的空白。如果在婚姻生活中遭受到了另一半的冷暴力,可以以此为理由请求诉讼离婚,但是,家庭冷暴力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因此也不能要求精神赔偿,但是可以在请求离婚的时候,要求在分割财产时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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