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离婚双方及其婚姻状况、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以及违反双方约定协议的责任。其中,离婚双方必须同意离婚,否则分割财产的协议将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以及违反双方约定协议的责任均需遵守相关法规。
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离婚双方及其婚姻状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码、结婚时间、生育时间、离婚原因;
2、双方必须同意离婚。不离婚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一方有法定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违反双方约定协议的责任。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是离婚时的重要法律文件,必须详细约定双方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以及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同时,双方必须同意离婚,否则分割财产的协议将无效。协议内容应包括夫妻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码、结婚时间、生育时间、离婚原因,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等。相关法规可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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