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撤销,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并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将驳回撤销请求。此外,根据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处理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如有纠纷,人民也会受理。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撤销。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签署后的法律效力及可撤销性分析
离婚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旦双方签署并经过法律程序认可,就具备了约束力。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并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继承等方面产生约束力。然而,离婚协议并非绝对不可撤销。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一方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错误等情况,可能会考虑撤销或修改离婚协议。因此,离婚协议签署后的法律效力及可撤销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结语
离婚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无法撤销。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有反悔并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将受理此类请求。然而,如果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将依法驳回诉讼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错误等情况,可能会考虑撤销或修改协议。因此,建议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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