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十四五”规划铁路和轨道交通网络:
加强铁路对外通道建设。基本建成沪苏湖铁路、沪杭客专上海南联络线,加快建设沪通铁路二期等项目,推进沿江高铁、沪乍杭铁路(含浦东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提升沿线城镇、重点功能区与长三角周边城市互联互通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
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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