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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刑事犯罪中止罪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纷纭教育


我国人民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注意事项包括:行为人完全放弃该次特定犯罪的犯意即可;中止的原因不影响中止自动性的判断;且基于目的物的障碍而放弃犯罪,不具有自动性。

一、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哪些?

1、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就要求结果犯必须出现犯罪结果,危险犯有犯结果发生的危险就是既遂。2、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3、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4、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最重要的特征是必须由于一直以内的原因停止实施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的处罚和成年人一样吗

青少年犯罪是否应与成人处罚不一样,分析如下:

1、大多数刑事案件,就是犯罪的案件,都是年满16周岁,才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16周岁,不处罚;

2、少数严重的刑事案件,就是犯罪的案件,12岁以上,才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12周岁,不处罚;

3、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未满18周岁的,无论是犯的什么罪,都必须从轻处罚。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处罚是不同的,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如下区别:

1、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犯罪。

犯罪预备则是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还未正式实施犯罪;

2、停止的时间点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犯罪着手之前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候=而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时间段中都可以发生;

3、停止的原因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造成的,而犯罪中止是由于行为人自己自动放弃犯罪而造成的。前者是欲而不能而后者是能而不欲。

三、重复侵害行为是否中止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不能定性为犯罪中止。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而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放弃自己已经实施既遂的犯罪行为,不能将其定性为犯罪中止,因为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伤害已经既遂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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