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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谁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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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管辖。一般的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即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关系,但不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不f动产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登记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还没有登记的,以实践所在地为准。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不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而属于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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