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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是直接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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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一般不能直接提起劳动纠纷诉讼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其起诉,其他人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起诉,不能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起诉。

根据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高作出了有关的司法解释,对仲裁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起诉。

4、起诉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可以不予受理。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起诉,也不受理。

5、起诉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起诉。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起诉。

起诉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方式如下: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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