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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开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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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开庭程序如下: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5、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6、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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