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离职后,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被单位辞退时,举证范围包括开除决定通知、规章制度、违章违法证据、工资收入情况等,同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法律分析
一、工伤离职后怎么办理补偿金
1、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出现工伤后要离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被单位辞退要怎么举证
1、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一)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二)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四)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五)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结语
工伤离职后,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不同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单位辞退时,举证范围包括相关决定通知、规章制度、职工违法证据、工资收入情况等。劳动关系的证明可通过劳动合同、雇佣关系证明等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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