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释放没有犯罪记录。最高人民最高人民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规定: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无罪释放?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2、上述无罪释放,与如下情况的释放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1)人民根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2)人民根据免予起诉的决定,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3)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将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对其予以释放。
只要最终没有认定当事人是有罪的,不管之前采取了哪些强制性的措施都不会留下任何的犯罪记录。反而,如果是有罪的话,对于留下的犯罪记录也不要抱着各种侥幸的心理企图销毁了,犯罪记录登记制度很严格的,有多大的本事都没办法直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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