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补办临时身份证。
根据规定,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乘客需要出示:
(1)出具所在地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现役军人持所在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等。
异地受理身份证只限于证件丢失补领、证件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须回原户籍地所属派出所办理。请本人携带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申请办理。
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机关核准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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