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生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 产假 基础上,再次享有3个月产假奖励。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 婚姻登记 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 婚假 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上对河南二胎 产假多少天 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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