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拒不还钱的,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处分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高消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赋予劳动行政部门监察工资支付,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可追加赔偿金。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还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高消费等。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拓展延伸
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后仍未偿还债务,如何追回欠款?
当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后债务仍未偿还,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追回欠款。首先,确保您拥有有效的仲裁裁决书和相关的执行证书。然后,您可以向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追回欠款。可能会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查封财产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您可以申请拍卖其财产来清偿债务。此外,您还可以委托律师协助您进行追债工作,他们将利用法律手段帮助您追回欠款。请注意,每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结语
法律客观,强制执行后不还钱的,可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财产,如无可供执行财产,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对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可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当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后债务仍未偿还,可向申请强制执行,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等。委托律师协助追债也是一种有效手段。请咨询当地律师以了解具体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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