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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成员被公司吊销,责任何在?

来源:纷纭教育


监事在公司中的法律职责及责任。监事应检查财务、监督董事、提出罢免建议、要求纠正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股东会、提出提案、起诉董事、拥有其他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资金、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违反章程进行交易、利用职务谋取商机等。违反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监事应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收受贿赂或侵占公司财产。

法律分析

监事在公司中处于重要地位,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范围内被授予了监督或者管理的公司事务等职权,他们同样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使权力,而其也负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严格的义务。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监事在公司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他们被赋予监督和管理公司事务的职权。他们应该始终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导向,并承担严格的法律和章程义务。监事的法律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提出罢免建议、召开股东会、提出提案、起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有义务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接受贿赂或侵占公司财产。他们还应避免行为不当,如挪用公司资金、私开账户、违反章程规定等。如果他们违反法律、行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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