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基本程序包括:
(1)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应当依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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