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公民,管什么原因,户口被注销,造成无户口,均可以依据《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供相应材料,申请上户口。
法律依据:《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一条 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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