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5、验资报告;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法律、行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债务清偿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复印件,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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