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在法庭上的后果及应对方法
虚假陈述的后果根据情节轻重,民事案件可受罚款、拘留,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应对方法包括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加强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以及加大对虚假陈述者的制裁力度。、媒体和全民共同参与诚信文化建设,强化财务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虚假陈述者进行制裁,都是有效的方法。这些措施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诚信原则。
法律分析
一、法庭上虚假陈述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在庭审时作虚假陈述的,如果是民事案件的,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对虚假陈述的方法
1、强势推进诚信文化建设。采取主导、传媒搭台、全民参与的方式,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诚信文艺下乡、诚信标兵评比、诚信企业挂牌等多种方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诚信文化,使诚信深入人心,形成讲诚信光荣、违诚信可耻的道德观、价值观和社会氛围。
2、加强小、微型企业的财务管理。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能动培训等服务,鼓励、引导小、微型企业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日常财务收支行为,避免财务漏洞或财务瑕疵。
3、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实施民商事合同行为时,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同时,提高业务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对合同的主要条款采取多层审查、把关模式,防范因不懂法律、粗心大意、业务不精等出现的主要内容缺失或用语歧义现象。
4、加大对虚假陈述者的制裁力度。人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故意进行虚假陈述、证据确凿的,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应按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妨碍民事诉讼对其处罚。
结语
虚假陈述在法庭上的后果不可小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庭上的虚假陈述属于妨害司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民事案件,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并且应该加大对虚假陈述者的制裁力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司法公正,保律的权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
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审理的,人民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三条 证人应当就其作证的事项进行连续陈述。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或者旁听人员干扰证人陈述的,人民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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