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住院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丢失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可以去收费处打印复印件,然后去医院找医务科,加盖医院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另外,还要当事人写一张遗失声明,声明丢失的不再用来理赔结算,引起的责任由自己负责。必要时可能会要求登报声明。
法律依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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