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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外墙维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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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这要看是哪一部分的外墙,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就是公共部位,属于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较高,超出了物业服务的维修范围的就可以使用的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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