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结合机构改革及、、机关、党政机关与所办、所管企业脱钩的实际情况,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确定的“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重新修订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第19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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