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合同签订主体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以虚假意思订立买卖合同;(3)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4)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

其中行规规定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1)(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