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纷纭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是包庇性质组织罪? 如何构成

什么是包庇性质组织罪? 如何构成

来源:纷纭教育


法律分析: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94条规定,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Copyright © 2019- fenyunshixun.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