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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的劳务分包纠纷发生的原因

来源:纷纭教育


包工头的劳务分包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约定不明确。从严格意义来讲,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是两个法人发生的经济契约关系,通过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包工头”挂靠成建制企业引起的纠纷。由于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授权权限、授权资格及授权人的身份,虽然与成建制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是与“包工头”发生经济关系,造成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如果项目部没严格审查或疏忽审查或明知劳务分包企业无相应的资质或超过其相应资质应当承担的劳务作业的工程量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都将被判定为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如果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原因,造成完成的工程量不合格的,项目部所在的施工企业将的向工程发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在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对资质问题或超资质范围问题都是明知的,那么根据《民法典》5规定:“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部所在的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都要承担损失。

综上所述,关于劳务工程结算纠纷,我们要注意,在发生纠纷之后,我们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慌张。另外,我们在进行选择解决纠纷的手段的时候,一定要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解决纠纷,不要以暴制暴,这样往往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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