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自行和解。包括当事人放弃赔偿请求,这种情况往往是损害后果较轻的。
2、书面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受害人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书后,可以结合自己的损失情况,10天内向当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以治疗结合或者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事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直接向当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依法判令责任人赔偿损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后未作调解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起诉,但应当在一年内提起。
对于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只要驾驶员自己能确认在整个驾驶过程中本人没有任何违章行为,一般来说就是对方负全部责任的,除非是因为极端恶劣天气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应该在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并报警。
一、如果交通事故协调不了对方全责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且协调不了的,可以起诉到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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