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如果确无抚养能力的,对方起诉后,可强制执行,但不会拘留。
有能力支付抚养费而拒不支付的,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确实因为没有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可以暂时终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时再支付,不会对当事人采取司法拘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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