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基金是由雇主缴纳,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的医疗费用、生活费用和经济赔偿等问题。对于工伤申请时限过了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时效为2年,工资福利给付时效为5年。即使申请时限过了,职工仍有权要求工伤认定和津贴补偿。但是,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该重点考虑职工的工作经历、工资水平、受伤程度、治疗费用等因素。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认为发生工伤的,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并可以申请劳动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鉴定认定。职工申报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生工伤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对职工提出的工伤申报意见应当给予答复。”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金责任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原工作岗位已经不存在或者不适宜从事,工伤鉴定机构或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岗位技能、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伤残或者残疾等级和赔偿标准。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工伤鉴定机构或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死亡的原因、死亡后家庭成员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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