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团员,将团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团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团员,可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其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团支部。
3、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学生团员,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团支部。
4、升学的学生团员, 在入学后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新的学校团组织。
法律依据:
《中国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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