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口头上的承诺有法律效力。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具体到民事纠纷案件中,作为证明关系存在的电子数据则集中表现为网上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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